(记者任俊鹏孟捷)8月11日,省公安厅、保定市公安局驻雄安新区联合工作组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自7月6日以来开展的打击污染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战果。通报了安新县李某某污染环境案、马某某等人非法处置危险物质案、臧某某非法处置危险物质案、雄县高某某污染环境案等9起典型案例。
会议还通报了雄县公安局破获的雄县中秋金属配件厂、河北某环保公司、雄县污水处理厂等相互勾结,将超标废水直接排入马庄干渠,流入大清河,涉嫌污染环境罪的“7·18”污染环境案情况。
为严厉打击各类污染环境违法犯罪活动,按照雄安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和河北省公安厅统一部署,自7月6日以来,省市公安联合工作组以“十个100%”为目标,组织三县公安机关,强力开展了打击污染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已抓获污染环境违法犯罪人员102人,其中刑事拘留15人,行政拘留87人;破获及查处污染环境案件79起,有力震慑了犯罪、营造了声势、打出了声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