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艳馨介绍,今年以来,全国环保规划财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按照“严、真、细、实、快”的工作要求,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归纳起来,通过加强五方面重点工作,进一步强化五方面的作用:
一、编制实施一批重要规划,进一步强化“龙头引领”作用。重点开展了四项工作:一是推进“十三五”生态环保规划实施,目前看,进展好于序时进度。二是印发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把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理念落实为路线图施工图。三是编制雄安新区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支持建设绿色宜居雄安,全面推进雄安新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启动实施一批治污工作,11月13日,环境保护部与河北省人民政府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媒体上已有广泛报道。四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进程,启动中长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战略研究。
二、深化形势分析研判和区域统筹,进一步强化“决策协调”作用。重点开展了四项工作:一是加强环境经济形势综合分析研判,及时跟踪评估反映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建立环境经济综合决策机制,当好参谋助手。二是实行环保约束性指标综合管理,按照以环境质量为核心、总量服从质量的原则,建立健全计划管理、考核机制,整合各项考核,试行“三考合一”。三是落实新环境保护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实行环境状况和目标完成情况年度报告制度。四是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对口支援工作。
三、优化环保投资规模结构,进一步强化“支撑保障”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财政对环保投入力度不断加大,2017年中央财政安排的环保专项资金规模预计将达到497亿元,围绕水、气、土壤污染防治以及农村环境整治、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能力建设等方面,实施了一大批重点工程项目,为改善环境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与此同时,我们下大力气抓好环保投资项目前期基础工作,夯实项目储备库,对地方逐一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
四、严格环保资金项目管理,进一步强化“规范监督”作用。为规范资金管理,减少人为因素干扰,提高资金分配公平性和使用绩效,重点开展了三项工作:一是创新资金分配机制,更多采用因素法切块,实行“双挂钩”。二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实行专项资金季调度,开展绩效评价试点。三是加强审计监督,参照审计署的模式,对专项资金项目开展监督检查,严肃财经纪律。
五、创新环境治理政策机制,进一步强化“效率效益”作用。重点开展了三项工作:一是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开展皖浙新安江流域、闽粤汀江-韩江流域,桂粤九洲江流域、赣粤东江流域、津冀引滦入津等5个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试点,进一步研究扩大试点范围。二是健全环境治理市场机制,推进第三方治理和排污权交易。三是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