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中国与世界经济研究中心主任、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李稻葵在“经济学家圈”微信公众号刊文:《不应希冀雄安成为超万亿GDP的大城市》
雄安新区不应当成为深圳或浦东第二,希望其变为GDP超万亿大型城市的想法不切合实际。雄安新区应该立足于“新”,在经济发展、社会治理、生态文明等制度创新上成为标杆,通过建立政府管理与市场机制紧密结合的土地管理办法,新型国有股权管理模式,便利智能的公共交通系统,密切联系基层的公共治理结构,相对均衡的教育资源配置,严格的自然资源管理体制,进行一些超前、可推广的制度性创新探索。
雄安新区应该成为21世纪中国现代化制度探索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具体来说,其在经济发展、社会治理、生态文明建设的制度探索方面,具有标杆性的创新意义。
经济体制
经过近40年的发展,中国市场经济体制已经开始定型,出现了一些在全球范围内值得回顾总结的创新点。但不可否认,中国经济现有的很多制度还必须持续地改革、不断地创新。
首先,在土地管理方面,现有体制过分依赖市场化的土地出让机制,这使得各个地方政府过于依赖土地出让的收入。同时,土地财政推高了以市场机制为主导的房地产价格,带来了一系列社会恶果。为此,雄安应该探索一种由政府管理与市场机制紧密结合的土地管理办法,比如说,可以探索一个三级土地和房地产管理模式。
第一,政府可以长期持有相当一批房地产物业,通过出租的方式提供给在雄安长期生活就业的居民。
第二,政府也可以建造一批“小产权”房,按照市场定价的原则卖给在雄安长期工作的人群,类似于像斯坦福大学给自己教授建造的住房。这种住房只能限于在本地工作的人员内部流转。
第三,雄安的另一部分物业也可以完全面对市场开放,但其前提也是提供给具有雄安长期居住证的人员。通过这三种方式,让土地的使用能够长期支持本地的经济发展,避免房地产沦为投资和投机的工具,也为地方财政提供长期的财源。
社会治理
在社会治理方面,特别值得雄安进行大力的创新。在交通管理方面,公共交通应该成为雄安新区内的交通主体。特别需要强调的是,不同的公共交通方式之间需要进行快速、便利、无缝的接驳。雄安新区应该成为交通新区,有专门的智能交通的收费和引导方式。雄安应该向汽车限购、限行说不。
在公共治理方面,尤其要探索建立基层政府(如街道)与居民的直接沟通的渠道,应该定期召开面向本地居民的公共政策讨论会、听证会,把很多重大公共事务交由居民来表决,部分基层官员岗位可以尝试差额选举;基层性的税收,例如物业税乃至个人所得税,可以交由基层政府管理使用。新区的教育经费应该由新区统一安排,新区内部各个学区之间的教育资源应该相对平衡,避免学区教育质量苦乐不均的情况。
生态文明制度
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新区也应该成为全国的标杆。雄安新区的自然条件并不好,大气污染扩散能力不强,水资源相对短缺,这将逼迫雄安新区在自然资源的管理方面建立一套严格的体制。为此,应该由政府设计和引导,建立一套市场机制来合理配置稀缺的自然资源。
总之,雄安新区如果能够在经济发展、社会治理以及生态文明制度上进行一些超前的、可推广的制度性创新探索,其将成为国家新的一轮现代化制度创新的标杆,从而实质性地加快国家整体现代化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