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最新资讯>正文
  • 80%的小银行终将死于开放?

  • 责任编辑:新商业 来源: 雄安中国网 2020-10-16 14:16:44
  •  文/薛洪言   苏宁金融研究院

      当前,开放银行如火如荼。开放银行的目标,是通过开放服务接口,促使银行产品充分融合于各类场景,以达到“金融服务像水一样无处不在”的目标。既然目标是金融服务无处不在,理论上任何一家银行的产品都会无处不在,让用户可选择范围变得无穷大。

      选择越多,用户越挑剔,只选最好的。最终,用户只会选择少数产品,多数产品成为无关紧要的陪跑者。

      这么来看,开放银行反而会消解很多银行产品的用户价值。不开放,是等死;开放,是找死。开放银行,正陷入囚徒困境。

      囚徒困境

      1950年,美国兰德公司的梅里尔•佛勒德和梅尔文•德莱歇提出“囚徒困境”博弈。这种博弈足够简单,也足够经典,在社会生活的很多方面,人们都发现了它的影子。很快,囚徒困境就成为自冯•诺依曼开创博弈论之后影响最大的一种博弈。

      广泛演变后,囚徒困境有很多版本,典型描述如下:

      两位犯罪嫌疑人A和B被警察逮捕,单独监禁,不能互通消息。警方并未掌握确切证据,只能以较轻的罪名各判两人一年监禁。如果一方与警方合作,坦白罪行,坦白的嫌疑人可免于监禁,不合作的嫌疑人将被判处三年监禁;如果双方都向警方坦白,每人将被判处两年监禁。

      A和B都是为自己利益考虑的理性个体。对A来讲,如果B拒绝坦白,A坦白会被无罪释放;如果B选择坦白,A的最佳策略还是坦白,2年监禁好于3年。

      在这场博弈中,无论对方采取哪个策略,对于A和B而言,坦白都是更优策略,这在博弈论中被称之为“严格优势策略”。

      由于坦白是双方的严格优势策略,博弈的最终结果就是A和B都会向警方坦白罪行,合计4年监禁。从集体的视角看,这是最差选择,因为如果双方都拒绝坦白,合计只需付出2年监禁的代价。

      从自己利益出发做出的理性选择,得到的却是最差的结果,这就是囚徒困境的启示意义。

      困境无处不在

      囚徒困境最知名的一个延伸,就是公地悲剧。一片公共渔场,渔民定量克制捕捞,所有人都能从生态平衡中受益;单个渔民从自身利益出发,倾向于过度捕捞,致使渔场很快失去价值,全体渔民陷入困境。

      还有一个发生在我们身边的类似案例,就是电话营销。把电话营销公司比作渔民,我们每个人就像渔场中的鱼。适度营销不会给我们带来困扰,一旦营销过度,我们就会屏蔽所有营销电话。从行业角度看,营销公司应该克制给用户打电话,但对单个公司来讲,过度营销才是严格优势策略。结果就是,过度营销引发用户反感,电话营销成功率急剧下降。

      这类囚徒困境,引入监管即可解决。如规定渔民的渔网尺寸、制定休渔期,即可避免公共渔场陷入公地悲剧。

      还有一些囚徒困境,虽然对博弈者不利,却是推动经济发展、造福社会大众的重要力量。立法机构不仅不会阻止,还会施以援手。

      在市场竞争中,单个企业为获得更多市场份额,往往倾向于降价促销,致使行业竞相降价,谁的市场份额都不会增加,盈利能力还越来越差。

      但企业竞争形成的囚徒困境,能推动技术进步,也有助于消费者利益最大化,不仅受到立法机构保护,试图合谋走出囚徒困境的行为还会被视作价格操纵,受到严厉处罚。开放银行下的囚徒困境,本质上也是如此,虽然对银行自身不利,用户却乐见其成。

      囚徒困境下的开放银行

    辟谷.jpg

      2010年之前,银行之间虽存在竞争,却从未陷入“囚徒困境”式的竞争。一方面,线下时代用户选择受地理空间限制,迁移不便,客观上导致用户粘性高;另一方面,没有外来“搅局者”,银行能充分享受“特许经营”带来的牌照红利。

      2010年之后,金融线上化消解了线下网点的物理屏障,用户有了说走就走的自由;金融产业链的细化分工则削弱了牌照的价值,流量平台、数据服务、风控支持等,没有牌照也能分一杯羹。

      竞争加剧,囚徒困境很快就出现。

      首先是互联网平台合作的问题。如果所有银行都拒绝与互联网平台合作,互联网平台要么因为缺乏金融牌照无法涉足金融业,要么受限于资本金,金融业务规模也极其有限,不会给传统银行业带来根本性冲击。可单个银行为了市场份额,一旦积极引入互联网平台这个“外援”,结果就是“驱虎吞狼”,反受其害。

      其次是开放银行问题。开放银行让金融业务越来越便利,结果却导致用户向少数能提供最优体验的银行靠拢。开放银行反而会淘汰更多银行。

      如果监管机构没有动力出手干预,这个囚徒困境的终局会是什么呢?

      优胜劣汰

      自囚徒困境的悖论被发现后,人们就发现只要博弈是动态的、可重复的,博弈者就有多种方式走出困境。整体上有两条路:一条是合作,一条是竞争。

      囚徒困境讨论的是非合作条件下产生的困境,所以引入各种机制推动博弈者合作,能从根本上消解囚徒困境。

      如企业之间建立价格联盟,相互约定谁都不能降价,并对擅自降价行为进行处罚。

      还有一条是竞争之路。当博弈双方不存在合作的基础时,就只好硬碰硬,最终也能分出胜负。

      前些年的互联网补贴大战也是这类囚徒困境。比如,滴滴与Uber、美团与糯米,一度打得难解难分,亏得昏天暗地,最终都是以一方实力不支退出市场为结局。

      还有一种竞争,通过品牌定位实现差异化,各吃一块市场,也能避免同质化价格竞争的困境。如衣服、鞋子、化妆品等行业,与文化时尚相关,天然容易通过品牌的差异化定位摆脱囚徒困境,奢侈品、轻奢品、大众产品,各有各的小市场。

      可见,在非合作情况下,囚徒困境有两个结局:要么同质化竞争,实力强的一方把实力弱的一方拖死;要么差异化定位,各有各的活法。

      开放银行战略,显然是非合作博弈,结局是硬碰硬还是差异化呢?

      赢者通吃

      差异化这条路,大概率走不通。

      银行的产品线很广,不乏具备足够差异化的服务,对公业务、资管业务、同业业务、私行财富业务等业务线尤其突出。但就零售金融下的消费贷款、大众理财、支付转账、存款、信用卡等基础产品来看,同质化程度高,很难通过差异化定位走出囚徒困境。

      差异化策略走不通,最终的结局就是大家在囚徒困境中加速内卷化,实力强的把实力弱的拖死。从这个意义上看,开放银行的大发展本身就宣告了很多中小银行的末路。

      查理•芒格曾讲过一个例子:有人对巴菲特说,有一种新的纺织机,它的效率是旧纺织机的两倍。巴菲特的回答是:“天哪,我希望这种新机器没这么厉害——因为如果它确实这么厉害,我就要把工厂关掉了。”

      为何要关掉工厂呢?芒格解释:更好的设备能极大提高生产力,但受益的是消费者,厂家非但得不到好处,还要承担新设备投入的成本。设备升级后,全行业产能大增,价格下跌,存货积压,很多工厂不得不关闭。既然迟早要关闭,何不趁早关掉呢?

      开放银行与金融科技之于银行业,也是同样的效果。科技进步,利好的是消费者,却会加速银行的分化,难免出现优胜劣汰的结局。

      新的困境

      在网络支付、消费贷款、零钱理财等领域,赢者通吃的现象已经非常明显了。

      对很多地方性中小金融机构而言,既然没有能力给用户提供最好的体验,不能确保在囚徒困境中走到最后,也就没动力进行科技转型。毕竟头部机构是90分的情况下,你不论是30分还是60分都无法吸引用户。那何不继续保持30分的水平呢?非要加大科技投入变成60分,除了增大成本别无它用不是吗?

      意识到这一点,越来越多的中小银行已经暂缓了科技投入,把重心放在助贷业务上,慢慢向资金管道退化。虽然监管机构三令五申,要求金融机构必须具备核心风控实力,但站在很多小银行的视角,它们缺乏这样的动力。

      这种情况持续下去,三五年后,这些跟不上科技步伐的地方性银行本身就会成为一个大问题。

      从历史的视角看,每一次突破性的科技进步都会催生新的巨头,也会淘汰旧的机构。金融业虽然特殊,却也不能摆脱这个规律;也正因为金融业特殊,又不可能真的放任优胜劣汰的发生。

      我们会眼睁睁看着金融机构被淘汰吗?要不要为了拯救它们而放缓金融科技转型的速度呢?摆在我们面前的,是一种新的困境。

    猜你喜欢

    无相关信息
  • 80%的小银行终将死于开放?
  • 以人为本,传承晋商文化
  • 多措并举,推动互联网金融行业良性发展
  • 突出就业能力培养 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
  • 我们经历了五个“王朝”:互联网创业更像短跑,要
  • 小米和华为为何进军电视行业?看到“屏”的价值
  • 某天出现一个“不养人”的公司把我们干掉怎么办
  • 强化工商管理培训,提升企业管理水平
  • 主编推荐 ...
  • 雄安新区/房价/最新消息@雄安新区周边房产可以投资吗

  • 五部门联合约谈11家网约车平台公司

  • 雄安新区的房子还限购吗,房子是多少年产权的?

  • 最新人物 ...
    滚动新闻 ...
    新闻排行 ...
  •   CopyRight 2017-2018,Power By http://www.xachina.org Inc.All Rights Resered 邮箱:360737408@QQ.com 编辑部电话:4001153315

      本网除注明来源雄安中国网的文章外,其他均为来源互联网,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负任何责任。

    (C)版权所有 雄安中国网     京ICP备1702385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