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重点行业节水技术进步,深化节水型企业创建活动,提升工业用水效率和节水水平,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8月30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水利厅联合印发《河北省深入推进工业领域节水型企业创建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
行动计划提出,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方针,在工业领域重点用水行业推进节水型企业创建工作,树立一批节水先进典型,引导企业加强节水管理和技术进步,加快形成政府推动、企业主动、全社会互动的节约用水良好工作局面。
行动计划主要目标为:全省工业领域节水型企业创建工作主要在钢铁、火电、石化化工、纺织印染、造纸、制革、食品、医药等重点用水行业开展。到2021年底,钢铁、火电、石化化工、纺织印染、造纸、制革、食品、医药等重点用水行业年取水5万立方米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节水型企业创建率达到50%以上,培育省级节水标杆企业5-8家。到2023年底,钢铁、火电、石化化工、纺织印染、造纸、制革、食品、医药等重点用水行业年取水5万立方米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节水型企业创建全覆盖,培育省级节水标杆企业15家以上。重点围绕完善企业节水管理制度、强化企业用水管理、推进节水技术进步、加强水资源循环利用、提高职工节水意识等内容开展节水型企业创建活动。
节水型企业创建基本条件:遵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节水政策和标准。有取用水资源的合法手续,近三年无超定额用水,如用水量超出下达年度用水计划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计划用水单位应进行水平衡测试。未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列入禁止、淘汰目录的用水设备或器具。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时实施节水“三同时”“四到位”制度(用水计划到位、节水目标到位、管水制度到位、节水措施到位)。建立节水管理制度,各生产环节有配套的节水措施,建立完备的用水计量和统计管理体系。水计量器具配备满足国家标准《用水单位水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24789)要求,并依法检定或校准。管理指标和技术指标达到节水型企业创建相关标准要求。
节水型企业采用分级创建模式,市级节水型企业由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水利主管部门负责认定,各市要依据基本条件制定本行政区域内节水型企业创建标准。省级节水型企业从市级节水型企业优选用水管理基础好、装备技术先进、节水工作有特色、用水指标先进的企业,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水利厅联合认定。(记者米彦泽 通讯员赵海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