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曲林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北海事局后勤管理中心
新制度经济学侧重于交易成本的研究,在制定招投标采购政策时,通过运用新制度经济学,可以为招投标采购政策的创新发展提供新视角。例如,可以利用新制度经济学分析招投标采购制度中存在的交易成本、信息不对称等问题,进而探寻优化采购政策的方法。
目前,在实际工作中使用的采购模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招标采购。招标采购是由需求方提出招标条件和合同要求,供应商同时进行投标报价。通过招标采购,可保证成交价格科学合理,需求方可以获得更加优惠的物资供应。目前招标分为两类,即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非招标采购。主要是通过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以外的方式获得货物、工程、服务的采购模式。非招标方式又包括三种,即询价、比价、议价。
集中采购。主要是对采购目录中的货物、工程及服务等进行集中式采购,集中采购又划分为两类,即部门集中采购、集中采购机构采购。属于通用政府采购目录项目的,需要委托专业的集中采购机构进行代理采购。
招标采购是市场经济的一种竞争性交易方式,其实施与市场经济密切相关、需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通过招标采购工作管理,可确保有关招标工作顺利推进。相关主体提高采购活动的透明性,则可以有效避免贪污腐败现象。例如,在招标采购过程中,通过完善保密制度等相关政策,展开针对性的控制和管理,能够避免招标人员滋生腐败。
新制度经济学理论下的招标采购政策
贯彻交易费用理论。在新制度经济学中,交易费用理论是核心理论之一,该理论由科斯提出,经威廉姆森研究后获得了深入发展,现阶段已经逐步延伸到文教、政治、管理等众多领域。交易费用是因确定交易价格、明确交易对象、签订并执行合同后产生的市场运行成本费用,其影响因素有交易费用发生频率及资产专用性等。其中,以交易频率为代表,与交易费用两者之间存在较为明显的线性关系,同时和其他因素成正比。
采购费用控制措施。建立健全采购招投标管理机制。从新制度经济学角度来看,招标采购政策是政府利用自身制度优势和信息优势,通过制定各种规则、提供各种信息实现采购政策目标的一种安排,其本质是在控制费用目标的同时提供制度约束。为保障采购招标管理工作的统一化管理,需要建立健全采购招标管理领导小组、招标委员会、招标办以及内部专家库,明确对招标办、管理部门、使用部门以及代理机构的工作要求和职责要求,纪委部门实行全程动态监督。所有的采购招标活动均需要秉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并通过科学论证、使用民主决策程序,确保能够形成更为完善的采购招投标管理体制。
编制采购预算。编制采购预算有利于监督和管理招标采购政策的落实情况,使政府采购政策能够得到有效实施。所有采购项目必须纳入年度预算管理体系中,对于未能纳入预算管理体系或是对采购预算进行变更的,一般情况下不予采购。在每一年度编报财政预算之前,需要开展采购项目的前期论证工作。
规范采购招标程序。在实施招标采购政策过程中,规范的采购招标程序能提高制度运行效率。采购招标程序是政府采购政策的核心内容,也是规范采购行为的关键,通过确定标准流程,实现对费用控制工作的全过程管理,并达到新制度经济学中的费控要求。在通过预算批复之后,需要对采购项目的技术参数做进一步的细化处理,并组织相应的专家论证。在对相关项目进行分类打包后,编制相应的招标文件、会审招标文件以及发布采购招标公告等。在招标之前,招标方进行组织碰头会,通过履行标准化的开标、评标和中标公告程序,确保各环节的规范性。
采购招标项目的验收和绩效评价。在采购项目正式确立并实施完成之后,需要建立健全验收管理小组,可以把项目主管科室作为核心,利用科室、招标委员会、监督委员等众多主体,针对招投标文件、合同、项目清单等进行质量、数量和功能上的全方位验收和审查,也可以邀请第三方外部专家进行验收工作。在验收采购项目时,如有相关行业和国家要求,则必须依照有关政策进行,由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验收后,出具相应的验收报告。针对需要确认的采购项目,则要有效落实确认程序,招标委员会需要组织招标委员、使用科室、主管科室、项目授权代理人等针对招投标项目进行相应的绩效评价。
完善我国招标采购政策的建议
创新方式方法,提高招投标采购质量。我国在推进电子招投标的过程中,需要加强电子投标保函、在线开票系统的推广和使用,并对招投标项目的开标和评标过程进行动态监督,确保招投标采购质量和效率全面提升。此外,还需要建立统一的标准规范和相关的技术管理体系,并通过公开信息、优化技术程序设计水平等多种方式,优化招投标采购综合效益。
强化监管力度,确保政策实施效果。政府监管部门需要对招投标过程中不同主体的权利、责任和义务进行规范,动态监督和检查招投标活动,及时发现其中的违规行为,并依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追究责任。在处罚过程中,需要对处罚的标准和额度进行明确,切实做到有奖有罚、罚必有据。同时,通过持续强化招投标全过程监督管理力度,形成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内部监督和社会大众公众监督的综合性管理体系。
提升信息透明度,优化市场竞争。在招投标文件的规范化编制工作中,招标方需要增加投标方在开标之前审查投标文件的时间,健全招标公告、公示、澄清等信息公开规范机制,确保供应商拥有一定知情权。为提高信息透明度,则需要有关部门建立健全信息化管理系统,对招投标管理过程进行动态化监督,同时通过媒体和网络平台,公开相应的招投标信息,以促进政府采购信息的双向流通。
招投标采购政策作为一类公共政策,实行该政策的主要目的在于充分参与市场竞争,确保资源实现最优化配置,以最少的成本获得最大的收益。只有站在全新的经济发展视角开展工作,才能最大程度上发挥政策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