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商大学校长、党委副书记
文/本刊记者 王晶
在担任浙江工商大学校长、党委副书记之前,郁建兴长期担任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院长,同时还是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浙江省特级专家等。他主要研究政府管理与改革、社会组织与社会治理、医疗卫生政策,出版专著《“最多跑一次”改革:浙江经验、中国方案》《全面深化改革时代的行业协会商会发展》《在参与中成长的中国公民社会:基于浙江温州商会的研究》等。
多年来,郁建兴及其团队致力于行业协会、商会的研究,围绕行业协会、商会在我国经济转型升级中的作用,全面深化改革时代行业协会、商会如何把握机遇实现新的、跨越式发展,新形势下行业协会、商会的职能定位,行业协会、商会与政府的新型关系模式和行业协会、商会的监管模式,以及为达成这些目标所必需的行业协会、商会依法自治的实现机制等有针对性地提出了自己的见解和行动方案。
在温州市工商联协会商会“两个健康”专题研修班上,郁建兴将理论和实际相结合,为学员们分析了公共危机中行业协会、商会的作用,重点分析了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危机中,温州市行业协会、商会发挥的作用。《中国商人》杂志作为此次研修班的独家跟踪报道媒体,与郁建兴教授进行了对话。
商协会是什么?始终没有定位
中国商人:行业协会商会在特定历史时期对中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发挥了很大作用,您认为行业协会商会改革的方向在哪儿?我们到底应该建设怎样的行业协会商会?
郁建兴: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加快形成现代社会组织体制,即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这是十八大报告中的一个重要亮点。
十八大以后社会组织领域有了很大变化,中央政府制定了行业协会、商会和行政机关的脱钩时间表。我们在2014年出版了一本书——《全面深化改革时代的行业协会商会发展》。这本书当时是很前沿的,书中的内容涵盖了行业协会商会职能新定位、行业协会商会与政府新型关系、行业协会商会监管、行业协会商会依法自治等五个重大议题。
现在看来,有一些内容得到了实现,比如行业协会商会的监管,我们当时明确提出了合规性监管、综合监管的内容。
再比如新型政会关系,我们在2014年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一个概念,叫“调适性合作”,这一成果得到了教育部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人文社会科学)二等奖,我们团队早年对于温州商会的研究成果获得过一等奖。这就意味着大家对我们的观点还是接受的。
其实在我看来,协会商会的改革没有达到我们理想目标的一个很重要原因,是因为协会商会是什么?我们始终没有定位。如果我们采取美国式的自由主义和多元主义的商会模式,应当是入会、退会自由。但自由主义模式,一个行业有多个协会,协会就没有行业代表的功能,也不能够再承担协会商会行业管理的功能,它只是主体之一。如果我们选择欧洲大陆的法团主义模式,要强制入会、缴纳会费,协会是承担公权力和行业管理责任的。
我们现在是入会自由,一业一地可以多会,但是要承担行业管理职责和公权力,逻辑上是不通的。商会究竟是私法人还是公法人?如果商协会是私法人,那么工商联也是私法人,但我们的工商联承担公共管理职能,有公权力。
中国商人:对于“商会法”的争论从未间断,立法时机是否成熟也始终是讨论的热点话题,对此,您怎么看?
郁建兴:我认为我们现在面临的问题主要是定位。如果确定商协会是私法人,就不需要出台商会法和行业协会法,民法典就够了。当且仅当它成为公权力的时候,才需要出台行业协会法和商会法,并且进行规范。
我认为按照我们目前一业一地可以多会,自由入会的模式,行业协会、商会怎么可能有代表性?比如温州有15,000家食品企业,只有1000家加入协会,怎么会有代表性?它只是一个市场主体,是私法人不是公法人。公法人意味着什么?一个行业全部要强制入会,实行统一的标准规范。
我们既采取了美国式的自由主义和多元主义的商会模式,又吸纳了欧洲大陆的法团主义模式,两边都用了,却没有逻辑上的一致性。正因为如此,我认为商会法、行业协会法,如果要研究,首先需要研究它的性质,先明确商协会是私法人还是公法人,这也是我国行业协会商会现在面临的最大问题。
市场化是优化营商环境的
不二法门
中国商人:“中国民间商会论坛”从2001年创办至今已经将近20年,90岁高龄的吴敬琏先生始终参与讨论并不断提出新的论点,推动论坛成为“品牌”。您如何看待“中国民间商会论坛”在商协会发展历程中的作用和地位?
郁建兴:“中国民间商会论坛”从2001年创办,到明年刚好20周年。“中国民间商会论坛”可以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2001-2012年,在无锡举行;2013年以后是第二阶段,论坛永久落户浙江大学。
第一个阶段首先讨论商会的性质,商会是民间的还是官方的?“中国民间商会论坛”的名称总是被人质疑,很多人认为应该把“民间”两个字去掉,吴老师说一定不能去掉。
我们的商会是政府机构改革的产物,比如轻工业部转为中国轻工联合会,纺织工业部转为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这些联合会会长原来是各个部委的部长。吴敬琏老师1999年去了温州,温州的商会是另一种模式,是自下而上形成的,是基于市场和行业需要成立的,吴老师说,这才是真正的民间商会。基于此,吴敬琏老师认为,这个论坛就应该叫中国民间商会论坛。
其次是有关商会立法的讨论。我在前面说过,只要我们认可商协会是私法人,那就不需要立法。我关于商会立法的文章很少,因为我的逻辑是明确的,商协会性质如果不确定,就很难讨论立法问题。
2012年后,组委会一致同意将中国民间商会论坛交由我主持,永久性由浙江大学承办。2013年论坛开始进入第二个阶段,即全面深化改革时代的行业协会商会发展阶段。
每一年我们都会确定不同的主题,但基调都是全面深化改革时代的协会商会发展,比如,商协会的监管、商协会跟政府脱钩以后如何发展,我们主要讨论内部治理能力建设。我在给政府的内部报告中也提到,一定要超越“非放即收”的社会组织管理思维。
在商协会发展过程中,中国民间商会论坛表证了它的发展历程。明年“中国民间商会论坛”20周年的时候,我们主办方会做一篇文章,从经济社会发展、体制改革、政策创新等方面,对这20年民间商会论坛的论文主题词和这20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题做一个相关性研究,我预测肯定高度相关。经过20年,中国民间商会论坛自身也可以作为研究对象。
今年中国民间商会论坛主题为行业协会、商会如何促进市场和社会的发展,即商协会如何更加市场化、社会化。
现在对营商环境的讨论,过于关注政府的行政效率,这是存在问题的。比如,办营业执照,从原来的25天缩短为1天,这是一个重大进步,但如果从1天缩短为一个半小时,这就不叫重大进步。时间上长或者短半小时没有意义。拿着营业执照能不能进入一些领域才是关键,市场化才是优化营商环境的不二法门。所以今年中国民间商会论坛的主题是商协会如何更加市场化,更加社会化。
中国商人:2019年,“中国民间商会论坛”的主题为“行业协会商会在特殊时期的特殊作用”。2020年已过去三分之二,站在今天的这个时间节点,您能再回答一下这个问题吗:行业协会、商会在特殊时期到底有什么特殊作用?2020年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战斗”中,行业协会、商会发挥了怎样的特殊作用?
郁建兴:在这次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战斗”中,我们对浙江省的行业协会、商会进行调研后发现,商协会在新冠疫情治理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一是企业防疫物资的募集、捐赠、订购、代购,会员企业抗疫政策的倡导等。比如,截止2020年3月2日,宁波市镇海区已有超过百家民营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累计捐款达1042.92万元,通过各种渠道捐赠口罩、消毒水、防护服等各类防疫物资折价199.28万元。温州市服装商会在疫情最严峻时期,紧急为187家会员企业订购19万只口罩、为77家会员企业订购1.6万公斤消毒水。温州市苍南县商会负责人与工商联走访企业,了解抗疫困难,发挥商会营商环境直通车服务站工作,协调并反馈给政府,寻求政策支持,截止2020年4月,累计帮助100多家会员企业获得合计5亿元贷款支持。
二是疫情信息汇集、辅助政府决策,抗疫动员、多级联动,抗疫政策宣传和普及。比如,浙江各市县(区)湖北商会积极配合政府建立湖北籍人员往来信息日报制度,全面摸排湖北籍人员往来,逐一联系核实,及时上报各级政府作为决策参考。宁波市镇海区各商会积极动员会员企业,参与工商联、基层商会、民营企业“三级联动”。温州市各级各类协会、商会将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工商联的疫情防控通告和宣传下达到会员企业。
三是行业协会、商会积极协助会员企业复工、复产、复销,协调金融、法律、技术等多元化服务,推动产业链自我修复、恢复运转,协调、落实政府惠企政策。比如,温州市泵阀协会、温州市汽摩配行业协会利用协会网站、微信群等线上渠道,发布行业信息及产品信息,对接客户需求。浙江省桐乡市“三治商会贷”、金华市磐安县以企业通过商会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商会作为企业融资授信平台或中介。温州市鞋革行业协会在协会内部形成会员企业间互助或帮扶的抱团发展模式,推进订单共享、原材料“拆借”,强化产业链自我修复能力,同时开展产业链配合企业梳理,提交政府相关部门以协调复工复产,形成产业链内循环。温州市眼镜商会配合政府,帮助会员企业申报和享受转产、线上销售等各项优惠政策。
在疫情防控常态化阶段,行业协会、商会积极探索经济发展新动能,构建政会关系新平台。比如,杭州市西湖区骆家庄商会建立社区通商会,商会通企业,企业通产业机制,构建发展共同体。温州市永嘉县鞋革行业协会积极搭建政企互动平台,畅通政企沟通交流渠道,聚焦企业家教育短板,优化企业家教育培训方式,帮助企业把好脉、开好方。
总的来说,行业协会、商会在疫情治理的不同阶段展现出服务会员、协助政府、支持社会的多元化作用,浙江省行业协会、商会在公共危机治理中的有效性正在于疫情治理的不同阶段扮演了更多元的公共角色。后疫情时代,经济社会治理环境更加动态复杂,需要行业协会、商会提高对动态环境的适应性,扮演更多元的公共角色。
数字技术对行业协会、商会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中国商人:您有文章认为,我国商协会的政策参与意识在逐年提高,并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政府行为。在这方面,有没有非常有代表性的案例?商协会目前在政策参与层面担当一个怎样的角色?未来,如何能让这个角色更加丰满和立体?在促进和规范商会发展过程中,政府部门能为商协会做些什么?
郁建兴:案例一直很多,但因为现在商协会政策参与更加制度化,所以很少也很难有一个非常有标志性的事件。
历史上商协会的政策参与事件,比如温州合成革商会、电镀商会参与环境治理,瑞安商会参与劳动工资纠纷等。我国行业协会商会的政策参与主要体现为以下几种形式:一是开展政策倡导,影响政府决策,如2010年,浙江省半导体行业协会会同上海、江苏等半导体协会连续三年向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国家有关部委提交《要求继续执行国务院[2000]18号文件优惠条款的紧急报告》。此后,它又会同国家半导体行业协会和部分省市半导体行业协会于2010年年初向时任副总理李克强呈递关于加大扶持集成电路产业政策的建议;二是影响政策的形成与执行,如在2002年的快递风波和《邮政法》修订过程中,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在快递业规制调整政策过程中积极开展政策参与,有效抵制了国家邮政局行业垄断的政策意图。
如果说现在一定要找出一个影响比较大的商协会政策参与的案例,浙江省自行车电动车行业协会参与了电动车标准的制定,比如电动车的体量、速度、牌照、是否需要佩戴头盔等,这部分的参与是比较充分的。这种参与不是改变性的参与,而是协助性的参与。总体上说,商协会现在政策参与的途径比以前更多,制度化程度也比以前更高。以前商协会主要通过人大和政协的渠道参与,现在自媒体也可以参与其中,途径更加多元化。
社会组织包括协会商会并没有政策参与的天性,只有当政府和社会组织都有需求的时候,政策参与才会发生,所以我们把它叫“调适性合作”。调适性合作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 政府的有限治理能力遭遇挑战, 促使政府主动调适自我角色, 与社会组织合作推进经济发展与公共服务供给等;另一方面,社会组织为了获取国家赋予的合法性与行政资源, 实现自主发展, 采取策略性行动推动与政府合作。因此,“调适性合作”具有政府主动调适与社会组织策略性能动的双重逻辑:政府通过资源依赖与制度构建等方式实现与社会组织开展合作实践,而社会组织也在合作实践中影响政府行动。
概括起来,中国行业协会、商会已经能够有效影响政策制定与执行,并在一定程度上改变政府行为,但行业协会、商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作用的进一步发挥,仍需要政府提供制度化的环境,同时,行业协会、商会需要加强政策参与能力建设。
中国商人:在“互联网+”时代,一切都在和互联网结合产生化学反应。您认为是否会出现“互联网+商会”的概念,让商会利用好互联网平台,为自己和会员企业造福?商会该如何利用好移动互联网和社交平台的爆发期?
郁建兴:数字技术对今天包括协会、商会在内的社会组织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我们去年底在科学出版社出版了一本书,叫《社会组织管理》,它是教育部精品课程系列教材之一,其中有一章专门讲了数字技术对于社会组织的影响。
在前互联网时代,潜在的企业会员基于业缘或地缘形成关系网络、逐步积累社会资本,待时机成熟时建立正式组织,实施集体行动。为了弥补自身社会资本的不足,传统的行业协会、商会在建立时往往需要依托精英人物的威望和社会关系。而在互联网时代,社交媒体的出现令企业会员可以在现实与网络空间同时构建社会网络,加快了社会资本的积累进程,同时也减少了对精英人物的依赖。
再比如,有商协会通过互联网项目众筹降低了行业协会、商会进行项目管理所需的资金门槛,令其可以更为容易地拆分现有业务进行项目化运作;通过项目组合,行业协会、商会可以为不同偏好的企业提供多样化的服务与付费方案,提升对企业的吸引力,扩大会员基础和收入来源;通过众筹机制,发起人和认筹人分摊了进行创新的成本和风险,降低了行业协会、商会开发新业务的试错成本。
传统的行业协会、商会通常通过召开年会、理事会议、定期活动等方式为其会员提供建立强关系的机会,但这种方式往往需要会员间非正式的社交活动予以补偿,这种补偿机制的有效性取决于会员是否处在一个较为集中的区域,从而能较为便利地开展日常交往。有学者发现,成员间距离较为分散的行业协会、商会,不能充分积累社会资本,无法对其成员建立长距离的监督,导致内部协作水平低下。还有学者发现,社交网站的使用频率与保持社会资本有显著的正相关性。社交媒体的普及已经为行业协会、商会扩大积累社会资本的空间范围与持续性奠定了技术基础。
当前,在技术创新、政府政策和商业资本的共同推动下,“互联网+”正在改造餐饮、服装、教育、影视、汽车、房地产乃至金融、新闻媒体等传统行业。互联网对行业的改造,一方面带来了“互联网红利”,即令部分企业在互联网运用过程中获得了超过传统商业模式的收益;另一方面也具有“破坏式创新”的特点,对行业内尚未适应互联网经济模式的企业产生冲击,甚至颠覆行业原有的市场格局,加剧竞争。
对传统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而言,在涉足网络营销、电子商务等互联网业务时,在资金募集、人才培训、技术储备、品牌建设和物流配套等方面存在着一些共性需求。行业协会、商会可以从这些共性需求中寻找机会,积极拓展服务会员的新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