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杨茜中国科学院西安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
党的十八大以来,为了解放科研人员的事务性工作,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科研项目经费“放管服”政策,如何“接得好、管得住”成为科学事业单位经费管理的难题。在这样的背景下,一套完备的内部控制体系能够有效规避财务风险,实现科学事业单位健康有序发展。
推行内部控制的背景和意义
美国反虚假财务委员会下属的发起人委员会(The Committee of Sponsoring Organizations of the Treadway Commission,简称COSO)在20世纪80年代提出建立COSO内部控制模型,旨在分析探究财务报告中舞弊产生的原因,规避财务风险,填补漏洞(见图1)。
从图1可以看出,COSO内部控制框架是由X、Y、Z轴组成的三维立体控制模型。X轴是内控三目标:取得经营效率和有效性、确保财务报告可靠性、遵循使用的法律法规;Y轴是内控五要素: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监控;Z轴是活动涉及的部门:业务部门和职能部门。
COSO内部控制框架可以作为评估企业内部控制的标准。企业通过内控手册、风险控制矩阵等工具实现内部控制管理。风险控制矩阵列明了各个业务流程的主要风险点,与风险点对应的控制点,以及控制点的详细描述,即Y轴中的控制活动。X轴中的“监控”就是对内控的自我评估和内审。
我国内部控制工作起步较晚,在吸收国外内控理论知识体系的基础上,结合国情进行了改进,特别是在行政事业单位的内控工作方面,有针对性地进行了适应性研究。
财政部在20世纪90年代末发布了一系列内部会计控制规范性文件,要求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均按照文件要求搭建内部控制工作框架,旨在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牵制和监督制约机制,以堵塞漏洞,消除隐患,保护公共财产安全,防止舞弊行为,促进经济活动健康发展。
2012年,财政部专门针对行政事业单位发布了内部控制规范文件,目的在于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编制、报送、使用及报告信息质量的监督检查等工作,促使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信息公开。
2015年,财政部要求建立内部控制报告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工作;2016年,财政部要求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并填写评价指标评分表,形成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作为当年决算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2017年,财政部要求各单位编报年度内控报告,并在内控填报系统中填报相关数据并上报。这些要求的目的在于,推动单位内部控制的健全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并进行持续定期评估和改进;充分发挥财务、审计、纪检、监察作用,建立有效的信息反馈机制。
2019年1月1日起,财政部要求在全国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全面实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双核算、双分录对财会人员的专业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研究所对于会计核算的完备性、准确性、及时性的要求更高,一套行之有效的内部控制工作体系能够促进研究所更好地推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将权力关在制度的牢笼里”。通过加强监督,规范科研项目经费财务管理,能够有效降低科学事业单位财务风险,保障研究所平稳安全运行。
科学事业单位
如何开展内部控制建设
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工作管理制度。
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国家在科技管理模式、科研经费管理制度等方面的改革不断深入,科学事业单位应在落实国办发〔2021〕32号等文件服务科研要求的同时,优化管理,接好用好下放的权力,确保科研业务更顺畅运行,同时风险可控。
建立常态化内部控制工作机制。
成立内控工作领导小组。内控工作领导小组由组长、副组长、成员组成。组长由所长担任,副组长由党委书记担任、成员由党委副书记和副所长担任。具体职责包括:制定研究所内控工作指导意见;召开年度内部控制工作会议,批准内部控制年度工作计划;听取内控评价小组对内部控制工作评价的汇报;就内部控制工作中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
成立内控工作小组。内控工作小组由组长、副组长、成员组成。组长由分管财务的副所长担任,副组长由财资处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各职能部门负责人担任。具体职责包括:审议年度内部控制工作方案,并报领导小组批准;组织内控工作牵头部门按计划推进内控工作;就内控实施运行中的问题进行协调决策,对重大事项向领导小组提出处理意见;向领导小组反馈内部控制运行情况;确保各部门接受和配合评价小组、上级单位和外部机构的监督、检查及评价。
成立内控工作联络人队伍。财资处作为内控工作的牵头部门,组织和协调各职能部门的内控工作。内控工作联络队伍由各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兼任,负责学习、宣贯、执行研究所的内控工作任务,并配合财资处做好协调和沟通工作。
建立风险评估机制,定期自查。科学事业单位应当建立风险评估机制,定期自查,每年至少一次,由风险评估工作小组履行职责,全面、系统、客观地对研究所的总体内控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出具风险评估书面报告,报内控工作领导小组审阅。
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制度。科学事业单位应坚持内部信息公开,通过职工大会、职代会、专题汇报、公告栏、ARP系统、内部网站以及门户网站等对相关事项进行公示公开。公开的事项主要包括研究所运行情况、年度预决算;关联业务、因公出国(境)事项、科研项目资金使用、基本建设;人事任免以及职工关心的其他事项等。
组建稳定的兼职内控工作人员队伍。科学事业单位应高度重视兼职内控工作人员队伍建设,专岗管理、上岗审核、定期培训,建立一支人员稳定、全覆盖、高素质的专业内控管理工作队伍。基本每个职能部门和研究单元均设有一名兼职内控工作人员,使常态化内控工作联动机制得到落实。
做好监督和绩效评价。科学事业单位应高度重视内审工作。内部审计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全面从严治党总要求,以防风险、强内控、促管理为目标,以问题、目标、效果为导向,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内部审计工作的职能部门为监督审计处,内部审计业务在所务会和分管所领导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并向其负责与报告。科学事业单位应设立内部审计工作组,组长由分管所领导担任,成员以科研财务助理为主体。监督审计处每年初按照内审工作要点,结合科学事业单位中心工作,起草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经审议通过后印发执行。
科学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工作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是一项系统化的、全员参与的、常态化管理工作,研究所应在《政府会计制度》体系下,严格按照国家、财政部的相关政策要求,推进内部控制工作,形成与政府会计改革要求相适应的工作体系,为研究所实现跨越式高质量发展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