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梁正华卢龙江罗甸县人民检察院
随着企业营商环境日趋复杂多变,我国对企业合规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监督管理力度也日趋加强,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一手抓办案、一手抓规范,深入推进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建立与运行,为各类企业纾困解难,助力营造更优法治化营商环境。
2021年,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司法部等八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对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适用对象、适用条件、相关主体的组成和职责、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启动和运行均作了具体规定,为全国检察机关办理涉案企业合规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运行的黔南实践
基层检察机关联合建立第三方监督评估专业人才库。黔南州检察机关根据工作要求,建立了第三方监督评估专业人才库,每个基层检察院建立的人才库成员需为50人以上,但结合实际,黔南州检察院为了解决基层院第三方监督评估专业人才库人员较少的问题,采取辖区内区域联系较紧密的两个或三个基层检察院联合建立第三方监督评估专业人才库。通过跨区域建立人才库既能满足50人的要求,又解决了第三方监督评估中对本辖区内涉案企业合规整改监督“疲软”或者不到位的问题,进一步推进全州检察机关开展涉案企业合规工作走深走实。
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在检察机关办理涉案企业中的作用。第三方评估+检察听证+不起诉。荔波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某民营企业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中,充分运用涉案企业第三方评估监督考察、检察听证、相对不起诉等方式,有效帮助企业合规整改、促进企业合规经营、助力企业行稳致远。涉案企业在合规整改期间积极开展生态恢复、进行补植复绿、梳理环保风险、改进环保合规流程、进行合规宣讲、完善生态资源保护管理机制等工作,并将生态环境保护资源工作作为公司评先争优、员工晋升、奖金增扣等重要考量因素,开展全员合规承诺,形成长效合规机制。
企业合规+品牌特色+专题培训。瓮安县人民检察院按照黔南州检察院关于创建“院+品牌+特色”工作方案,将涉案企业合规与“院+品牌+特色”深度融合,确定“合规引领、护航发展”为特色工作,以院品牌特色工作实现企业合规工作的高质量推进,并联合人民法院、司法局、工商联对32家企业进行企业合规专题培训,统一思想认识,让行政监管部门和企业都认识到企业合规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
评估机制运行存在的问题
涉案企业合规考察评估的有效性认可度不高,主要原因是缺乏行之有效的涉案企业合规有效性标准。根据《指导意见》,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在履行涉案企业合规评估任务时,应审查涉案企业的合规计划,并对其履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然而,目前尚未制定关于有效合规计划的具体标准,导致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在考察评估时缺乏明确依据。同时,一些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在推进合规建设方面可能存在能力不足的问题。
“企业合规期限”与“刑事案件办案期限”之间相互矛盾。在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中,涉及合规考察期限的确定。与刑事案件办理期限严格不同,合规考察期限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尽管考虑到“案件比”问题,刑事办案期限无法随意延长,但在设置合规考察期限时,确实需要充分考虑刑事办案期限的制约。在司法实践中,合规考察期限的确定存在差异。有些情况下,为了保证对企业的全面审查,合规考察期限可能被设定为3个月甚至更长时间。而在其他情况下,可能会将合规考察期限设定为半年或更短时间。但涉案企业的合规工作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涉及企业经营、财务、管理等多个方面,如果合规期限过短,很难确保企业可以全面、彻底地完成合规建设,并可能导致形式主义的“纸面合规”,而不是真正的合规守法经营。
检察机关如何处理在监督评估中发现的企业违规违法行为。根据《指导意见》,第三方监督评估机构在进行评估时,如果发现涉案企业或其人员尚未被办案机关掌握犯罪事实或新实施的犯罪行为,应立即中止评估程序,并向负责办理案件的检察机关报告。然而,《指导意见》对于违规违法行为的定义并没有明确界定,如果对第三方监督评估机构的工作要求设置得过于广泛,可能会给企业带来更多顾虑,阻碍合规考察工作的推进和深入开展。因此,在制定具体要求时,应充分考虑企业的合理需求,避免过度扩大对违规违法行为的界定范围,以免给企业带来过大压力和不必要的风险。
如何完善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
明确检察机关在涉案企业合规工作中的职能定位。按照《指导意见》,工商联负责日常管理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并协助办案的检察机关履行审查监督职责。另外,检察机关的主要职责是进行审查和监督工作,在开展涉案企业合规工作中,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执行,确保监督不缺位,同时不越权。
建设合规整改方案,促进涉案企业实质整改。强化监督与检查机制。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包括设置独立的合规监察部门或委员会,定期进行内部审查和风险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同时,可引入第三方合规评估机构进行外部监督和评估,提供客观的意见和建议。此外,可充分利用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期限和合规工作前移的机会。取保候审有一年期限,可以充分利用这段时间进行合规建设,也可将涉案企业的合规工作提前到侦查阶段。在侦查期限和审查起诉期限内,也可以进行涉案企业的合规工作。
加强培训,完善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程序。要针对本地区涉企犯罪案件的特点,找准企业风险点,并为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提供专业且有针对性的培训。通过培训,能够提升评估组织成员的专业水平,使其更好地理解本地区的具体情况,有效发现和应对企业合规的风险点。此外,在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产生过程中,应该根据各个案件的特点、涉案企业的性质以及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所需的专业知识选择相关人员。可建立专业人员名录库,从中选取具备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员组建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