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汪杨植 成都师范学院
国有企业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中流砥柱,在维护公有制主体地位、保障国家经济安全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然而,目前有部分国有企业逐渐陷入经营效益下滑、发展动能不足、市场适应性减弱等系统性困境。究其根源,国企股权缺乏多元化结构,这也是制约其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点。在此背景下,深化以混合所有制改革为核心的体制机制变革势在必行。
在国务院颁布《关于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的指导意见》实施以来,中央企业率先形成从局部试点到全面深化、从制度创新到效能释放的递进式改革路径。在改革的过程中引入战略投资者,能够从根本上解决国有企业的股权结构问题,带动治理机制的完善,以更加丰富的市场化经营管理经验,培养更加强劲的市场竞争力。通过制度创新激发改革效应,既能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又能为国内经济新发展格局提供持续动能。
何为战略投资者
战略投资者的概念源于现代公司治理理论,其理论渊源可追溯至西方资本市场机构投资者的专业化进程。根据资源依赖理论,这类投资者不仅具备长期价值投资特征,还通过战略资源注入和治理效能提升,与被投资企业形成共生发展关系。在我国市场经济环境下,优质战略投资者通常具有持股周期长、高比例持股的资本属性,他们强调长期持股,通过行业资源禀赋互补实现经营管理协同,并深度参与公司治理决策。
基于产业关联度的差异化特征,战略投资者可大致分为三类:同业型战略投资者,与被投企业处于相同行业;产业链协同型战略投资者,体现为纵向产业链上下游整合;跨业型战略投资者,双方主营业务完全不同。
引入战略投资者的意义
优化董事会结构。在国企治理中,董事会结构的科学化是混改的关键环节。当企业股权高度集中于单一股东时(持股超50%),其绝对控股地位掌握大部分董事会席位,导致治理结构出现“决策主体单一、制衡机制缺失”的典型症结。因此,引入战略投资者,当其持股比例达到一定时,形成“国有股东相对控股+战略投资者实质性参股”的股权架构,达成股权制衡机制。战略投资者依据其持股比例行使股东权利,委派具备行业经验的专业董事直接参与战略决策,达成治理参与机制。在多元股东结构下,建立合理科学的表决权制度,有效缓解了“所有者缺位”问题,遏制了“内部人控制”现象,形成监督制衡机制。需要强调的是,优化股权结构过程中,需坚守国有资本控制的底线。尤其对关系到国家安全的重要企业,必须坚守国有股权占据主力地位的准则,保护国有资产,扩大国有企业的影响力。
提高决策质量。战略投资者的加入能建立更加多元的股权结构,提高企业决策的质量。在股权制衡框架下,非国有股东通过委派专业董事深度参与战略决策,形成不同利益主体的良性博弈格局。具体而言,多元化的股权结构能够激发股东间的治理协同效应:当战略投资者持股形成有效制衡时,原有股东治理能动性显著增强,推动资源配置效率提升。在此过程中,非国有资本既可作为国有股东的治理补充,通过派驻董事参与重大决策监督,又能实质缓解可能存在的监管真空,有效遏制管理层机会主义行为。非国有股东的治理参与形成对控股股东的约束力量,促使董事会决策向多元利益平衡的方向良性发展。不同背景董事的专业视角碰撞,显著增加战略方案的备选维度。在投资决策、利润分配等关键领域形成更优解。并且,制衡型股权结构天然具备风险预警功能,当企业面临经营困境时,多元股东的利益诉求差异反而能催生更审慎的风险防控机制。
扩充企业资源。战略投资者赋能国有企业资源整合的协同机制。这类投资者通过输入先进的运营理念、创新商业模式及核心技术专利,促使国有企业突破传统路径依赖,催生创新型运营范式。在市场经济体制纵深发展背景下,民营企业依托市场敏感性形成的竞争优势,为国企改革提供了学习路径。对国有企业而言,引入战略资本不仅是资本规模的量级增长,更是通过战略资源与国有资本的深度耦合,实现资源矩阵的质态跃迁。国有企业选择战略投资者的核心逻辑在于构建双向资源依赖体系:一方面,战略投资者注入技术专利池、市场情报网络及专业化人才梯队等战略资产;另一方面,通过治理结构渗透(如董事会席位配置、专业委员会参与),形成对战略决策流程的实质性影响。这种动态平衡最终催生协同效应:在技术研发端实现创新要素重组,在运营管理端构建敏捷响应机制,在市场营销端形成价值网络延伸。
关于选择战略投资者的建议
混合股权性质,转变股权体制。产权结构改革是国有企业转型的首要突破口,构建多元制衡的股权架构,破解一股独大的困局。通过引入战略投资者形成两个甚至多个具有实质影响力的股东集团,建立权力制衡机制,从根本上改善企业的治理机制。这种股权混合制改革不仅体现为国有股比例的稀释,更注重通过构建多元化股权结构,在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监事会中形成科学的决策权配置体系。当不同性质股东形成利益博弈格局时,能促成科学的公司治理机制。这一机制既约束管理层的机会主义行为,又促使大中小股东与管理层的目标趋于一致,最终实现治理效能提升与国有资产增值的有机统一。
利用外来企业资源,实现经营能力升级。战略资源整合是混改的核心价值维度。面对市场化竞争压力,国有企业需通过战略投资者的互补性资源输入弥补产品结构不够贴合市场、营销手段不够丰富以及生产技术更新较慢等能力短板。要重点对接三类战略要素:市场导向的产品研发体系、数字化转型的运营管理系统、精准化营销网络构建。产业关联度高的战略投资者能产生深度协同效应,其技术专利池、管理知识库与渠道资源网的注入,实质推动国有企业从规模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型。在此过程中,投资战略投资者的好坏不在于其资金水平是否充裕,而在于其能否为国有企业提供先进的管理模式、领先市场竞争者的核心技术或者广泛且稳定的营销渠道等,唯有资源才是核心。
谨慎选择战略投资者,在保资的同时引智。战略投资者遴选需遵循双维评估标准。在股权配置层面,既要引入足量的资本,保证大股东能被其他股东制衡,又要保证国有股东的地位,保障国有资本在战略领域的控制力。在合作伙伴选择上,可建立“战略适配性”评估体系,重点考察资源互补强度、治理参与意愿及合作可持续性,优先选择具备产业协同基础、持有专有技术资产且认同国企使命的长期价值投资者。通过制度设计规避短期套利行为,确保改革进程中国有资产安全性与经营效率提升的协同实现。
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开展以来,国企混改逐渐成为备受关注的话题,其中引入战略投资者的效果尤为明显。其关键在于“先混股权,再改机制”,以此推动国企市场化转型,提升竞争力,带动经济发展。国有企业引入战略投资者,能够优化董事会结构,提高决策质量,还能扩充企业资源。不过,战略投资者只是混合所有制改革诸多手段中的一种,企业还需根据实际政策和自身情况,科学选择改革方案,实现企业发展目标的同时保护好国有资产。